我叫楊某某,河南省新鄉(xiāng)市長垣縣人。男,今年21歲,在2014年6月30號在北京和萬博浩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名為SICA支付的手機POS機縣級代理商合同,我本來是去沖著北京易付手機POS機去的,結果卻被他們叫到他們那,我本來是去看看就走的,誰知道他們的客戶經(jīng)理說你現(xiàn)在就簽個縣級的代理就可以,我一再強調(diào)明天再說,但他一直催促我和他們簽合同,并一直問我有多少錢,是現(xiàn)金還是刷卡,我在刷卡輸密碼的時候還說等明天吧,結果他說現(xiàn)在吧,一個縣級代理商要交46800元的押金, 他讓我先付22000元人名幣的押金后,之后的一個月內(nèi)補齊,之后他就拿了兩張合同,自己在那寫了一條附屬條款,是關于余款補齊問題的, 然后就讓我和他簽,當時簽的時候他一條都沒讓我卡, 我是農(nóng)村的,沒有簽過合同,沒有經(jīng)驗,它不但沒告訴我說你要看看合同總則,和合同違約責任,與協(xié)議的終止與解除,他不但沒有說,還刻意不讓我看。就讓我看他用手寫的附加條款,結果現(xiàn)在自己在家一看 ,結果全是霸王條款,覺得自己被騙了,這樣給他們做代理又有什么意義,指不定以后怎么騙以后的用戶呢。一想還是早點和他們解除合同的好,所以想請各位領導幫幫我,救命啊,我們掙那么一點點錢不容易啊,求幫助!

